從入獄一年的劉曉慶到罰款九億的范冰冰,再到日薪二百零八萬的鄭爽,影視業(yè)瞞天過海偷稅逃稅的比比皆是。一份陰陽合同藏著太多茍且,陽合同用于對外,做的表面文章;陰合同用于對內,才是真正心思。陰陽合同濫用的實質目的就是偷稅逃稅,陰間帳不見陽間天,已經成為某些行業(yè)內心照不宣的潛規(guī)則。
世上只有兩件事不可避免:“死亡和納稅”,納稅并非個人犧牲,而是社會責任。更多的收入意味著占用著更多的社會資源,相應的也意味著更多的社會責任。影視業(yè)陰陽合同的濫用是利己主義的縮影,當個人享受著社會資源帶來的物質生活,考慮的卻是如何逃避應盡的社會責任,這樣的價值觀絕不應該成為社會的主流。
影視業(yè)陰陽合同的濫用傳遞著一種扭曲的價值觀:金錢是一切的源動力。在畸形的收入分配體系下,官倉碩鼠,其大如斗!陰陽合同偷走的不僅僅是財稅,更是認真努力的人對于生活的熱愛。當人們開始懷疑奮斗的意義,掀開那層遮羞布時,便是社會信仰坍塌的開始。
陰陽合同的重災區(qū)絕不只是影視業(yè),還包括地產行業(yè)、股權轉讓等領域,相對于形式相對單一,內容較為簡單的影視業(yè),其他行業(yè)的陰陽合同涉及到諸多環(huán)節(jié),更為復雜。在很多時候稅務局對于泛濫的陰陽合同一直處于無可奈何的境地。
陰陽合同的濫用直指國家和社會利益,損失的不僅是國家稅收,更動搖了普通人納稅的信心。泛濫于各行業(yè)的陰陽合同的是個人的自私貪婪,也是社會監(jiān)管的尚未到位。只有當監(jiān)管的探照燈打開時,我們才能看清黑夜中究竟誰在撒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