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(xiàn)實生活中,很多人在選擇和購買商品時,都習慣不看質(zhì)量先看“牌子”。比如,很多消費者去外地游玩時,都會選擇當?shù)匾恍熘?/span>“老字號”牌匾的店家購物、就餐。而在生活中,作為普通消費者,很難區(qū)分馳名商標、著名商標和知名商標。
在法律上,只有“馳名商標”、“著名商標”、“知名商標”現(xiàn)在只算是消費者對于商品的評價,不是一種法定名詞。但是作為“名商標”,三者之間有許多相同之處,也存在顯著區(qū)別,主要體現(xiàn)在以下幾方面:
認定機構不相同
馳名商標由國家知識產(chǎn)權局或人民法院認定,著名商標曾經(jīng)由省工商部門認定,知名商標則一般由地(市)工商部門進行認定。
認定標準不相同
馳名商標必須是為全國相關公眾所知悉,著名商標和知名商標從前至少要為本省或本地(市)相關公眾所知悉。
商標是否注冊的要求不相同
馳名商標可能是注冊商標,也可能是非注冊商標,而著名商標和知名商標則必須是注冊商標。
以前,商品被評為著名商標后,企業(yè)可以在招投標等方面得到保護和獎勵。比如,很多地方政府采購將是否為著名商標作為重要指標,著名商標可以加分,還有些地方直接規(guī)定,只有著名商標才可以參與招投標;在進駐超市大賣場等方面,也可以得到直接的現(xiàn)金獎勵。地方認定評選出的著名商標也有明顯泛濫的趨勢,出現(xiàn)缺乏公信力、與消費者的感受和正常情理不符等現(xiàn)象。
案例引入
2017年3月中旬,有媒體曝光了陜西西安地鐵3號線使用的西安奧凱電纜有限公司的電纜是問題產(chǎn)品,同時還揭露了該電纜使用的“五勝及圖”商標系通過違法手段獲得了陜西省著名商標認定。奧凱電纜官網(wǎng)顯示,其“五勝”商標是陜西省工商局認證的陜西省著名商標。其著名商標證書顯示,奧凱電纜用于電線、電纜、電源材料等商品上的的“五勝”商標,被認定為陜西省著名商標,有限期3年,發(fā)證時間為2015年12月30日。2017年3月21日,奧凱公司法人代表王志偉對以次充好、供應不合格電纜的行為供認不諱,并愿意接受法律制裁,向全市人民悔罪、下跪道歉。
律師說法
在法律上,我國《商標法》只有馳名商標這一概念,并沒有關于著名商標的規(guī)定,著名商標并不是一個法律概念。著名商標只是以前地方政府、有關部門通過一定程序賦予一個商標的榮譽稱號。政府評選認定著名商標、知名商標的方式,面臨著政府“越位”的巨大風險:
一是政府“越位”影響政府公信力;
二是政府選擇性的支持扭曲了市場公平競爭;
三是政府替代市場的評定誤導消費者的選擇。
所以說現(xiàn)在對于著名商標、知名商標不再由政府認定、背書,而是消費者對于商品表示肯定的稱謂,沒有任何法律意義,當然,這無疑算是消費者對商品質(zhì)量的認可,是企業(yè)積攢的市場口碑。
作者:朱文慧律師